中國自古以來,結婚一直被認為是每個人一生當中最為重要的大事,籌備婚禮是一個漫長而又繁複的過程,那麼對待如此重大的結婚宴會,選擇什麼樣的酒往往是結婚宴會不可缺少的重頭戲,同時也是決定結婚宴會氛圍的一個重要因素。
「喝喜酒」,往往是婚禮的代名詞,置辦喜酒即辦婚事,去喝喜酒,也就是去參加婚禮。
「會親酒」,訂婚儀式時,要擺的酒席,喝了「會親酒」,表示婚事已成定局,婚姻契約已經生效,此後男女雙方不得隨意退婚,賴婚。
「回門酒」,結婚的第二天,新婚夫婦要「回門」,即回到娘家探望長輩,娘家要置宴款待,俗稱「回門酒」。回門酒只設午餐一頓,酒後夫妻雙雙回家。
「交杯酒」:這是我國婚禮程序中的一個傳統儀節,在古代又稱為「合卺」(卺的意思本來是一個瓠分成兩個瓢),《禮記·昏義》有「合卺而醑」,孔穎達解釋道「以一瓠分為二瓢謂之卺,婿之與婦各執一片以醑(即以酒嗽口),合卺又引申為結婚的意思。在唐代即有交杯酒這一名稱,到了宋代,在禮儀上,盛行用彩絲將兩隻酒杯相聯,並綰成同心結之類的彩結,夫妻互飲一盞,或夫妻傳飲。這種風俗在我國非常普遍,如在紹興地區喝交杯酒時,由男方親屬中,兒女雙全,福氣好的中年婦女主持,喝交杯酒前,先要給坐在床上的新郎新娘餵幾顆小湯圓,然後,斟上兩盅花雕酒,分別給新婚夫婦各飲一口,再把這兩盅酒混合,又分為兩盅,取「我中有你,你中有我」之意,讓新郎新娘喝完後,並向門外撒大把的喜糖,讓外面圍觀的人群爭搶。
婚禮上的交擘酒:為表示夫妻相愛,在婚禮上夫妻各執一杯酒,手擘相交各飲一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