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天是婦女節,台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昨起一連兩天舉辦性別議題公共論壇,並邀集公民參與,性平辦公室執行長、社會局長許立民表示,他已承諾,將努力促成同志參與聯合婚禮或類似儀式。
現行民法規定,結婚要件為男女當事人,且須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登記。北市聯合婚禮也依民法規定,訂出「須男女雙方當事人均符合民法之結婚要件及相關法令之規定」才具參加資格。
許說,推動同志參加聯合婚禮或類似儀式為「宣示」性質,還需跨局處討論,至於是同志與一般民眾共融或單獨舉辦,還要再討,但盼今年可促成。
台北市聯合婚禮行之有年,依「台北市聯合婚禮參加方式」規定,須男女雙方當事人都符合民法的結婚要件及法令規定,才具報名資格。北市民政局表示,印象中往年未曾有同志參加,尚未接獲新政訊息,是否修改規定,需再研議。
北市民政局長藍世聰表示,每對新人皆是市府聯合婚禮的貴賓,將會溝通形成共識。
今年北市聯合婚禮預定辦理2場次,將於5月30日(六)及10月24日(六)舉行,分別於3月23日及8月24日起開始報名,訊息已公布在聯合婚禮專屬網址或電洽(02)2725-6170。
不過,PTT已有鄉民討論。網友Atwo:「婚禮當然可以辦阿,要辦幾次都可以,反正又沒登記,重點辦的是台北市政府喔,台灣第一次」;g8330330:「不錯啊,同志結婚又沒礙到別人,雙手贊成」;網友hata5566:「柯文哲想破壞家庭制度?搞得小孩男女認同及價值觀大亂」。
此外,許立民也承諾,在不違法的前提下,同志福利以市府內同志同仁先行試辦。